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
近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931)公开拍卖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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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其本次拍卖前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数为分母进行计算。
2、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甘肃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91)900万股股票
(2)起拍价:34,470,000元,保证金:3,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议价,处置参考价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期间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收盘价均价3.83元乘以拍卖股数900万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4年10月19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本次拍卖涉及股票共计900万股股票。
(3)本次股东股票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931)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将被拍卖股数为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8%,除上述将被拍卖的股票之外,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有5,677,295 股股票可能被法院强制变价、变卖、变现。
2、2023年7月1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54,760,995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上述拍卖如被亚太矿业、兰州太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第三方成交并完成过户,将导致亚太矿业和兰州太华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导致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决权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控制的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万顺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有公司表决权54,760,995股,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
2、广州万顺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除以下情形外无增持计划:
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96,880,000股,由广州万顺以现金认购拟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定向增发目前尚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及之后披露的相关公告。
3、广州万顺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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