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生
7月11日晚间,江西抚州广昌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消息称,广昌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峰携爱女,身着古装,漫步于莲池之间,共同分享对莲花的热爱和对莲文化的深刻理解,为广昌白莲代言。(7月12日 澎湃新闻)
广昌是著名的“中国白莲之乡”“中国莲文化之乡”,是全国最大的白莲科研生产中心、集散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广昌莲花旅游文化节自2006年首次举办以来,历经19年的传承与发展,已成为集文艺晚会、美食品鉴、商贸展销、招商推介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
上述宣传片以王峰和女儿的对话展开。正在读小学的女儿问道,为什么每年这个时候,广昌都要举办莲花节呢?王峰回答,莲花节是广昌向世界展示莲花美好品格的窗口,它不仅是一个节日,更是文化交流与传承。王峰女儿还在宣传片最后发出邀请:这个夏天,让我们来广昌过一个不一样的暑假吧!
移动互联网时代,县长代言不是新鲜事。近年来,一些地方县长亲自出镜,或担当旅游形象大使,扮演文旅主题宣传片主角;或坐镇直播间带货,为本地特色农产品卖力吆喝;或利用自身优势条件当“网红”,旨在为地方带来更高关注度。但是,像王峰那样携女儿“联袂”出演专题宣传片,实属罕见。
上述宣传片发布后,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既可为当地重要节庆代言,提高活动知名度,还可节省邀请专业演员拍摄费用。而更多网友则觉得,参与政府制作的宣传片演出,本身就是一个难得的展现自我平台,可有效提升演出者能力、形象和知名度,因此县长携女儿拍摄宣传片,即使是义务“献演”,也给人“夹带私货”之嫌。
一个地方政府拍摄的专题宣传片,代表官方意愿及形象,无论演出者是谁、有无收取劳务费,都会被打上官方标签。这种演出自带关注度和传播力,不管宣传成效实际如何,对主演者而言都是锻炼自我、提升人设以及扩大知名度的良好机会,属锦上添花之举。正因为如此,开展这种宣传工作,主办单位应当遵守基本的避嫌制度,特别是主演者的选择,应经得起公众“挑刺”。
回到上述宣传片,暂且不论整体拍摄和表演水平如何,仅从剧情和对白看,为县长父女俩“量身定做”痕迹明显,给人无法忽视的“违和感”,令人遗憾。或许,主办单位出发点是好的,县长动机也是纯粹的,但是,拍摄这类宣传片,不在于展示个人形象,不为评选“和谐家庭”,更不是推广“亲子活动”,而是由政府财政支出、主流媒介宣传推广、官方直接背书的严肃活动,实在不适宜官员携家属主演。否则,有关官员可能卖力不讨好,宣传效果难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