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6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解除冻结以及
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司法拍卖情况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解除冻结以及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解除冻结以及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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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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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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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据荣盛建设函告,因执行案件,2024年6月26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被法院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强制执行处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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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据荣盛控股的函告及提供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荣盛控股持有的6,267.5862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在淘宝网上被完成拍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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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6、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荣盛建设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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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荣盛建设的函告,对本次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荣盛控股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情况,目前荣盛控股已经与相关债权人达成重组和解,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荣盛控股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荣盛控股最近一年存在因债务担保问题涉及的诉讼或仲裁情况,目前正与债权人协商解决中。
荣盛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荣盛控股因执行案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拍卖,关于涉及的执行案件,荣盛控股与相关方正在积极沟通解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如有涉及需要披露事项,将及时通知,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2)荣盛建设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情况,目前荣盛建设正在与债权人积极协商解决中。荣盛建设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荣盛建设最近一年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情况,目前公司正与债权人协商解决中。
荣盛建设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荣盛建设因执行案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被司法强制执行,关于导致上述相关事项涉及的执行案件,荣盛建设与相关方正在积极沟通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控制权、稳定性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有涉及需要披露事项,将及时通知,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荣盛控股、荣盛建设通知函。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6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荣图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图盛展”)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河北”)继续合作业务148,672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8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0个月。
同时,公司子公司湛江开发区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荣发”)和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洸远金属”)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荣图盛展以持有的洸远金属和廊坊市圣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驰金属”)100%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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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荣图盛展;
2、成立日期:2016年9月22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新兴产业示范区龙脊路创业中心5层506室;
4、法定代表人:徐宪民;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以下经营范围由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美容美发服务;足疗服务;烟草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荣图盛展100%股权;
8、信用情况:荣图盛展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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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信达河北;抵押担保协议方:湛江荣发、洸远金属与信达河北;质押担保协议方:荣图盛展与信达河北。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荣图盛展融资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荣图盛展、洸远金属、圣驰金属、湛江荣发与信达河北签署合作协议,洸远金属和湛江荣发提供资产抵押担保,荣图盛展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协议约定的主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及因违反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具体以抵质押合同、抵押清单、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荣图盛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荣图盛展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29.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1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67.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6%,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69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6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持续推进本次交易,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8.39%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331,668,220.00元)、北京融惟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3.17%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15,355,780.00元)、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88%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9,139,220.00元)、天津瑞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0.50%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2,423,732.17元)、高清持有的标的公司1.43%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6,930,000.00元)、周伟持有的标的公司1.02%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4,950,000.00元)、天津科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0.06%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269,908.87元);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盛发展,股票代码:002146)自2023年5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2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号)。停牌期间,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9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6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 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并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69 号)。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8月10日、9月8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9日及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9日、4月8日、5月8日、6月8日、7月8日、8月8日、9月5日均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72号、临 2023-093号、临 2023-106号、临 2023-120号、临 2023-131号、临 2023-140号、临 2024-001号、临 2024-007号、临2024-009号、临2024-012号、临2024-030号、临2024-037号、临2024-041号、临2024-050号、临2024-058号)。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相关各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按照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推进本次交易,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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